云南艺术学院麻园校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相关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作者:时间:2024-06-30点击数:

根据云南艺术学院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学校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际,现采用自行比选方式开展云南艺术学院麻园校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相关服务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云南艺术学院麻园校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相关服务采购,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宗地测绘、房产测绘、批后竣工测量、楼盘搭建、权籍调查、历史遗留问题报审、不动产登记代办等工作等。涉及4幢建筑单体,其中自建3幢、购入1幢。

1.自建部分:位于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办事处科业路23号,该地块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地块内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包括四号教学楼、留学生国际艺术交流基地(留学生公寓)、教学实验楼(实验剧场)三个建设项目。其中,四号教学楼建筑面积11791.54平方米,留学生国际艺术交流基地(留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4619.99平方米(含地下部分),教学实验楼(实验剧场)建筑面积12068.00平方米(含地下部分)。三个建设项目均有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书等。但因历史原因,目前未能找到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部分要件。现需按照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政策开展下一步工作,由本项目承接单位为学校提供宗地测绘、房产测绘、批后竣工测量、楼盘搭建、权籍调查等相关服务,与相关部门对接、报审并取得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要件,按照采购人的委托代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直至符合“化遗”政策的所有建筑物取得不动产权证为止。

2.购买部分:五号教学楼为学校于2002年左右购买的商品房,位于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办事处科业路6号、8号,主楼建筑面积3465.03㎡、附楼建筑面积768.57㎡,学校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楼栋及周边建筑整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目前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现需经过宗地测绘、房产测绘等程序将属于我校的土地面积分摊出来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符合“化遗”政策的所有建筑物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止。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完成时限由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组建专业的服务机构,并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派出能够胜任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测绘人员、审核人员、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员),为采购人提供完善、规范的服务。

2.供应商开展的测绘、调查工作及其出具的测绘报告和图表、权籍调查报告等成果资料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若因测绘、调查或其成果资料出现技术性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数据、成果、文件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且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公开、传播相关信息。

4.本项目实行“先服务、后付费”。结算时,采购人仅支付成功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建筑单体的服务费用;对于未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建筑单体,采购人不予支付服务费用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5000.00元。

(五)报价说明

1.本项目服务费需按建筑单体填报分项报价,并计算出与之对应的总价。

2.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包括以下费用:

1)土地税费、出让金、配套设施建设费。

2)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房屋质量安全检测、评估、鉴定、消防验收产生的费用。

3)如涉及消防、人防验收不合格,因此产生的修改设计、施工整改、检测费用。

4)项目违规违建、超规超建罚款。

3.本项目实行包干价。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劳务费、不动产登记费及工本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但前述第2条规定不在报价范围内的费用除外。除因部分建筑单体未能完成不动产登记而扣减相应费用外,不得以任何理调整服务费用。

、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应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同时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方式

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它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测绘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7.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措施(格式自拟);

8.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749:00-10:00之间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递交至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行政楼201到达校门口时电话联系进校事宜)。

成交单位的确定

由我校组建比选小组对响应文件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艺术学院

 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联系人:邓老师

 话:0871-6593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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