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简介及职能定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代表学校对全校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的职能机构,在校长、分管资产副校长的领导下,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施统一宏观管理,统筹负责各类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等工作;并履行采购工作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采购管理日常事务,牵头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主要职责如下: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

2.负责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院各部门管好用好各类资产。

3.负责学校政府采购管理的日常事务,牵头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招标采购、合同管理、验收付款等各项工作。

4.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

5.负责学校公用房产、地产的宏观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的宏观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务登记和统计核算,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8.负责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报告、方案、总结、计划、决议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归档工作。

9.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目前,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综合管理科、采购管理科、资产管理科三个科室。同时,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设立了国资处直属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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