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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关于加强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时间:2021-06-15点击数:

云南艺术学院关于加强物资采购

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一)申报审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申购部门(使用部门)未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未纳入年度经费预算、未报送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擅自采取采购行为的;申购部门(使用部门)或采购管理部门事前与供应商频繁接触,私下请供应商编制技术方案和采购预算并直接采纳,对供货单位有倾向性或对物资要求有排他性的;采购预算虚高的;采购管理部门和审批人员违规审批或越权审批的;申购部门(使用部门)或采购管理部门采取化整为零等手段,回避政府采购的。

(二)实施采购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采购管理部门、申购部门(使用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规选择或擅自改变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的,未按规定组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以及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资格条件或其它要求的;未依法公开采购信息的;未依法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的;违规泄漏评标专家信息和评标过程的;接受好处或照顾关系为投标人中标提供便利的;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招标确定的实质性内容,或合同主体不合格、条款不完整、权利义务不明确、内容不合格的;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擅自变更采购品目、数量、规格型号的;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的。

(三)物资验收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申购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管理部门未对到位物资组织验收的;未严格按照物资验收程序和规定进行验收的;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物资未邀请专家参与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的;擅自降低验收标准,达不到验收条件的也组织验收并通过验收的;验收小组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追究整改,采购管理部门、申购部门(使用部门)故意放弃学校经济损失追诉权利的;已验收物资未及时分配,或未及时办理资产建账登记的。

(四)资金拨付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专项采购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和专款专用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采购资金的;未验收合格或未达付款条件提前支付款项造成损失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故意提前或滞后支付货款从中捞取好处的。

二、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一)申报审批

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制度,科学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合理安排年度采购资金,将采购项目资金预算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管理。申购部门(使用部门)提出采购计划并充分论证后,按规定权限进行立项审批,报计财处审核经费预算,报国资处审核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采购需求中不得标明特定产品、品牌、型号或者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内容。国资处对各部门申报的采购项目进行汇总归类并报采购工作组组长审核后,按照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除外)。采购工作组、国资处、申购部门(使用部门)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准许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不得回避政府采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采购。

(二)实施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项目由学校采购工作组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方式从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选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组织采购。需组织招标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申购部门(使用部门)、国资处负责审核,重大项目、复杂项目进行会审;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招投标活动,评审委员会依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工作组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采购工作。国资处根据招标结果拟定合同初稿,组织申购部门(使用部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后签订合同,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法律顾问参与洽谈或审核合同,防止盲目签订采购合同风险。经批准的自行采购项目,由申购部门(使用部门)组建询价小组依法依规自行实施采购并自行签订合同。采购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履行有关变更程序,采购过程中情况确需发生变化的要签订补充合同,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采购合同。

(三)物资验收

招标采购项目合同执行完毕后,由申购部门(使用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范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采购工作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采购工作组办公室进行实作性操作验收(终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单,采购物资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或对验收标准存在争议的可邀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加验收。自行采购项目由申购部门(使用部门)自行组织验收。任何采购项目均不得故意省略物资验收工作环节或排斥专家参与货物验收。验收过程中严格验收标准,根据合同约定对每一项产品、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以及其它问题及时进行追究,要求和督促供应商进行整改,不得故意放弃学校经济损失的追诉权利。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应及时分配物资,到国资处办理资产入账登记手续,并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得非法转移或侵吞国有资产。

(四)资金拨付

招标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国资处将相关资料提供给申购部门(使用部门)申购部门(使用部门)、国资处、计财处、校领导根据采购工作完成情况和采购合同约定审核付款申请,提出付款意见,审批通过后由申购部门(使用部门)到计财处办理资金支付手续,防止职能部门监督缺位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防止手续不完备的付款申请。自行采购项目由申购部门(使用部门)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经费支出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到计财处办理报账付款手续。计财处对采购工作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根据验收报告和付款申请审批情况办理付款手续,防止提前或滞后支付款项。

三、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健全完善学院采购工作机制,制定系统完善的采购管理办法。成立由分管资产管理的校领导任组长,国资处负责人为副组长,计财处和申购部门(使用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采购工作组,对全校采购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综合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申购部门(使用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认真执行物资采购政策法规,全面履行物资采购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审批程序,不断强化管理人员法纪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进行自纠自查,逐步加强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依法采购。同时建立由采购工作组成员单位和纪监审部门参加的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协同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沟通信息和交换意见、分析风险动态、部署风险防控工作、研究防控对策和监管措施,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从业教育

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物资采购的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法制教育,强化自我行为约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采购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物资采购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主体等,增强领导干部和采购人员的廉政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采购人员要主动学习物资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严守从业纪律和保密纪律,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规范采购行为

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申报和审批制度,做到未经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实施采购,严明工作程序,防范采购风险。健全申报审批、招标评标、经费管理、监督检查等物资采购配套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岗位交流、采购业务内部审计等内控制度,不得在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制度效力。明确管理权限,规范采购行为,执行物资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可行性报告必须科学、合理、可靠、可行,有较高技术要求的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明确具体,并聘请专家层层把关。

(四)推进信息化管理

加强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提高采购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采购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监管、程序流程控制、全程跟踪防控,降低物资采购工作廉政风险。加大物资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将物资采购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物资采购预算、申报审批流程、招标投标过程、合同执行中的重要情况等均要在校内或对社会及时公开,积极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国资处要将采购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批材料、招标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资金预算、资金拨付等情况形成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可控和有效利用。

(五)提高监察效能

学校纪监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派员驻点、现场监督、文件审定、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大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物资采购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研判,对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前进行教育和警示,搞好事前预警,化解违规风险。切实加大物资采购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对物资采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问责、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云南艺术学院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表   

     2.云南艺术学院物资采购权力运行流程图(采购业务总图)

     3.云南艺术学院物资采购权力运行流程图(招标环节分图)

 


云南艺术学院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表

工作

环节

风险点

风险表现形式

风险级别

防控措施

程序控制

职责分工

适用对象

申报

审批

环节

编报采购预算

申购部门(使用部门)未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未纳入年度经费预算、未报送职能部门批准。

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年度预算制度,科学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从严审批预算外申报项目。

编报年度采购预算

编制采购需求方案

采购项目立项审批

财务部门审核

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拟定采购方式

分管校领导审核

向上级主管部门

报批或报备

1.采购申报部门负责编制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需求方案,提出采购申请。

2.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校年度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或报备采购项目。

3.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全校年度采购预算,安排采购资金,审核采购经费。

4.学校有关决策会议、领导、部门负责按规定权限进行采购立项审批。

5.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负责采购项目的审核把关。

1.申购(使用)部门领导和项目负责人、采购经办人

2.采购管理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

3.财务部门领导;4.学校有关决策会议、领导、部门

5.分管采购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编制采购需求

虚报采购预算价格。

建立采购调研机制,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具体参数、价格、供应商等相关情况,加强对采购预算的审核,对虚报、假报预算价格现象进行干预。

事前与供应商频繁接触,私下请供应商编制技术方案和采购预算并直接采纳,对供货单位有倾向性或对物资要求有排他性。

建立重要采购项目可行性专家论证、技术参数专家论证和市场调研制度,并作为招标立项的重要依据,报告不全不予立项。采购需求中不得标明特定产品、品牌、型号或者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内容。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排除倾向性指标。

申报审批过程

不按规定逐级报批,违规审批、越权审批。

规范物资采购申报审批程序和权限,防止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等违规行为。

未经批准擅自采取采购行为的。

加强审批程序的宣传和执行,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办理资产入账登记和财务报销。

确定采购方式

申购部门(使用部门)或采购管理部门采取化整为零等手段,回避政府采购或招标的。

加强项目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防止故意拆分采购计划、规避政府采购、回避招标行为。

 

工作

环节

风险点

风险表现形式

风险级别

防控措施

程序控制

职责分工

适用对象

实施

采购

环节

编制招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中人为设置障碍,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资格条件或其它要求的。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法规,严格审核招标文件,不得在招标文件中人为设置投标障碍,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不得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资格条件或其它要求的。

编制招标文件

发布采购信息

抽取评标专家

开标评标定标

公布采购结果

签订采购合同

履行采购合同

1.申购(使用)部门负责拟定采购需求,参与审核招标文件,推荐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参与合同洽谈,签署合同文本,督促供应商履行合同;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自行采购。

2.采购管理部门,审核招标文件,参加开标评标,办理定标手续,处理质疑投诉,拟定合同并组织合同洽谈。

3.招标代理机构:发布采购信息,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抽取评标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公布采购结果,处理质疑投诉等。

1.申购(使用)部门

2.采购管理部门

3.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招标公告

不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公开发布采购信息,非政府采购项目在学校网站或其它网站公开发布采购信息。

1.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评标定标

假招标、围标、串标。

加强供应商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内容审核,发现疑点及时制止,重新组织招标。

1.供应商

泄漏评标专家信息,评委不客观公正评标。

评标前提醒、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1.参与评标部门

2.评标专家

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招投标活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决制止和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物资采购行为。

1.各级领导干部

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中擅自改变招标确定的实质性内容。

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实质性内容拟定合同,并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审核。

1.申购(使用)部门

2.采购管理部门

3.供应商

合同主体不合格、条款不完整、权利义务不明确、内容不合法的。

组织合同洽谈,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法律顾问参与洽谈或审核合同,检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条款是否完整、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内容是否合法。

履行采购合同

擅自更改物资的品目、数量、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和配置等。

采购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履行有关变更程序,采购过程中情况确需发生变化的要签订补充合同,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采购合同。

1.申购(使用)部门

2.供应商

 

工作

环节

风险点

风险表现形式

风险级别

防控措施

程序控制

职责分工

适用对象

验收

登记

环节

物资验收

未组织验收到位物资。

合同执行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

到货验收

测试、试运行

初验

终验

分配物资

资产入账登记

1.申购(使用)部门负责物资的到货验收、测试、培训、试运行、初验,参加终验,督促供应商进行整改,做好物资的分配、保管、登记、维护工作。

2.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终验。

3.资产管理部门参加终验,并建立资产账、卡。

1.申购(使用)部门

2.采购管理部门

3.资产管理部门

4.验收专家

未严格按照物资验收程序和规定进行验收。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到货验收、测试、试运行、初验、终验等。

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物资未邀请专家参与验收。

采购物资专业性较强、技术含量较高或对验收标准存在争议的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专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加验收。

擅自降低验收标准,达不到条件也通过验收。

验收过程中严格标准,根据合同约定对每一项产品、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达不到条件的绝不组织验收,不符合标准的绝不签署合格意见。

不合格物资未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挽回学校经济损失。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以及其它问题及时进行追究,要求并督促供应商进行整改,不得故意放弃学校经济损失的追诉权利。

物资分配

未按计划分配物资;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采购物资。

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分配采购物资,防止物资分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

1.资产管理部门

2.申购(使用)部门

3.采购经办人、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人

资产登记

未及时按规定办理资产建账登记手续。

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登记采购物资,建立健全物资保管账卡并定期盘点、核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资金

拨付

环节

采购资金管理

专项采购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和专款专用。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实行专项采购资金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审查合同内容以及合同执行情况

审查审批程序

复核有关单据

支付采购资金

1.申购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材料。

2.采购管理部门提出付款意见。

3.财务部门管理和拨付采购资金。

4.监察审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1.财务部门

2.监察审计部门

3.采购管理部门

4.申购部门

挤占、挪用、截留、贪污采购资金。

对采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巡察、审计中重点了解采购资金使用情况。

采购资金支付

未验收合格或未达付款条件提前支付款项。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办理报账付款手续,计财处对是否达到付款条件进行复核。

故意提前或滞后支付货款从中捞取好处。

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防止提前支付、无故延期、故意刁难供应商等行为。


 

云南艺术学院物资采购权力运行流程图(采购业务总图)

 



云南艺术学院物资采购权力运行流程图(招标环节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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