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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作者:国资处时间:2018-10-26点击数:

资产管理员是各部门指定的具体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的人员,在本部门分管资产的班子成员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国有资产管理处的业务指导。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习宣传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学校组织的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会议、活动,建立健全本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负责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组织实施。

二、统筹管理本部门占有使用或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耐用品、艺术品、公用房产等各类资产,建立本部门资产管理台账,落实各项资产的具体使用管理责任,强化本部门资产管理领域风险防控,确保各项资产高效利用和安全完整,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和损坏流失。

三、参与编制资产配置标准、研提资产配置计划、论证资产配置方案,参加本部门购买、新建、受赠、调入、接收的各类资产的验收,负责新增资产的入账登记和条码粘贴。

四、统筹负责本部门各类资产的领用、调剂、保管、搬移、借用、归还、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跟踪资产使用管理状况,及时更新维护资产账务信息,做好资产动态管理。

五、负责机构调整、拆分、合并、撤销所涉及的资产划分、清点、交接,负责调整工作岗位或职责分工的人员所涉及资产的交接,负责离职、退休、去世人员所涉及资产的追回。

六、负责提供本部门的闲置资产信息和可共享共用资产信息,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做好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调配工作,根据需要申领和接收其它部门的闲置资产。

七、负责本部门资产处置申报工作,提交报废报损申请、对外捐赠申请,配合专家进行技术鉴定,负责报废报损资产的回收、对外捐赠资产的移交,协助做好处置资产账务核销。

八、负责对本部门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鉴别,保证账、卡、物相符;及时反映问题,如实申报资产损溢情况;发生资产损坏流失的,负责落实责任人并向其追究赔偿责任。

九、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部门资产的统计分析,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资产存量情况、增减变动情况、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有关资产管理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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